
2025年12月27日下午,“AI时代法学论文的编审与写作”研讨会在教学图书综合楼814会议室成功举办。本次活动由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主办、《法大法律评论》编辑部承办。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王银宏教授出席会议,研讨会特邀《北外法学》执行副主编郑曦教授、《财经法学》编辑赵真副教授、法律出版社高级策划编辑张珺副编审、《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》主编祖昊副教授、《南雍法律评论》前执行主编王浩然副教授,以及《人大法律评论》《北大法律评论》《清华法律评论》等多家学生集刊的编辑同仁参与研讨。编辑部成员及我校部分学生参与研讨学习。
王银宏教授在开场致辞时,对《法大法律评论》的创刊历史、办刊情况进行介绍。他表示,AI对法学科研的作用具有两面性,在提升科研效率的同时,也带来学术伦理挑战。希望与谈嘉宾畅所欲言,共同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应对路径。
展开剩余65%与会嘉宾普遍表示,AI在法学研究中可作为辅助工具,帮助完成文献概述、语言润色、翻译、文字校对、信息收集与整理等非创造性、程序性工作,提升效率。但AI可能生成虚假信息,存在算法黑箱、语言风格不合学术规范、引注不实及导致“思想贫困”与低信息密度文本等问题,因此绝不能替代研究者的主体性,也不能用于实质性观点生成、论文写作或核心审稿工作。期刊编辑应坚守主体责任,不可将实质性编审工作交由AI完成,聚焦论文的实际学术价值和信息密度,不应过度依赖无法检验的AIGC检测率或作者签署的使用声明。
圆桌讨论环节,《法大法律评论》编辑部副主编邱远洋介绍《人工智能辅助法学写作指南(2026)》的制定过程以及主要内容。与会嘉宾围绕“指南”的价值取向、逻辑结构、语言表述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讨。
《法大法律评论》主编汪雄做总结发言。他指出,本次研讨会对AI时代法学论文写作和编审进行了深入探讨,达成一定共识。研究者可以用AI辅助论文写作,但负有一定范围的披露义务。就审稿者而言,AI时代更要坚持发挥编辑的独特把关价值。下一步,编辑部将认真吸收与会者对“指南”提出的意见建议,在深入修改后适时发布。
本次研讨会为AI时代法学集刊论文写作编审搭建起交流平台,在坚守学术质量、规范AI辅助写作边界以及落实编辑主体责任等核心议题上凝聚共识,取得圆满成功。
文字:黄金东
图片:尹一凌
编辑:李洋
审核:宋欣、马婕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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